某单位房屋维修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前后描述不一致,P114页 专用合同条款中“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P176页 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专用合同条款7.5 合同总额的10%”。
现统一更正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即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描述为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相关规定的,均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
本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应当按照本变更内容编写投标文件。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写,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若对此变更内容有任何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某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日 期: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