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jdzb 2024-61。
******医院广告宣传服务。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项目需求:择优选取3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各科室日常广告宣传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5.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结算方式:每季度按照实际制作数量据实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举行比选会议之日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广告宣传服务比选公告》,在此公告中的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文档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报名函(格式自拟,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已经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1.1本项目比选******医院官方网站(******/)。
1.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
日期:2024年10月9日
******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jdzb 2024-61。
******医院广告宣传服务。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项目需求:择优选取3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各科室日常广告宣传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制作、安装等,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5.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结算方式:每季度按照实际制作数量据实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举行比选会议之日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广告宣传服务比选公告》,在此公告中的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文档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报名函(格式自拟,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已经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1.1本项目比选******医院官方网站(******/)。
1.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
日期: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