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昌宁县田园镇南小区木栋食馆南侧,面积为562㎡,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考核的补充通知》([2023]-803),对于未发现土壤污染线索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可按简易调查程序开展调查。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昌宁县田园镇******1001GB00136号宗地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周边无工业和6+1等企业开展生产活动,未发现有固体废物倾倒、堆放或其它明显的污染痕迹,未发现周边土壤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