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红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质量检测服务)
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业绩证明材料”中“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水利工程质检项目情况。”更正为“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五年已完成的水利工程质检项目情况。”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年限为准。
注:1.本补遗书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按原计划进行;
2.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与招标文件或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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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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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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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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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