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寨乡麦地洼至水库垭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有限公司(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碧寨乡麦地洼至水库垭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RYCG-2025-0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工作内容:碧寨乡麦地洼至水库垭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位于碧寨乡天宁村,起于天宁村麦 地洼,途径大滚塘、茅草山,止于水库垭口,全长 4.280 公里。路面宽度 4.5 米,路面类型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挡墙、水沟、涵洞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施工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的要求,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7安全目标:达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1.8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
2.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须提供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拟委任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担任过类似等级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必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申请人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7失信证明:申请人信誉良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等不良记录【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2.8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磋商申请人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磋商申请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竞争性磋商均无效。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1公告期限: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到龙陵县凯龙城二期D2-05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3.5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小会议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小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龙陵县交通运输局网。
5.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采购代理机构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中工程类标准计算收取,以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计算的结果下浮20%支付代理服务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01号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