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调试时间,现将环保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300吨/年硒汞稀散元素精加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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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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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